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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他的指南列出了希望进入/留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士的入境安排。
在香港获得全日制及本地认可课程学位或更高学历的申请人(下称“非本地毕业生”)可根据“非本地移民安排”申请在香港特区逗留/返回和工作。毕业生”(以下简称“IANG”)。
非本地毕业生但拥有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有价值且不易获得的特殊技能、知识或经验的申请人,可根据一般就业政策(以下简称“GEP”)申请工作。 GEP不适用于中国大陆居民。
并非非本地毕业生,但拥有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有价值且不易获得的特殊技能、知识或经验的内地中国居民,可根据内地人才和专业人才入境计划(以下简称“ASMTP”)申请来港工作。 )。
IANG、GEP 和 ASMTP 都是无配额和非特定行业的。除了商业和金融领域的专业人士外,它们也适用于艺术、文化和体育界以及烹饪界的人才和专业人士,以提升香港作为亚洲国际都会的地位。
上述入境安排不适用于阿富汗、阿尔巴尼亚、柬埔寨、古巴、老挝、韩国(民主人民共和国)、尼泊尔和越南的国民。
服务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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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毕业生 (IANG) 的移民安排 资格标准
这里的非本地毕业生是指在香港特区以外的地区取得a300全日制及本地认可课程学位或更高学历的人士。
非本地毕业生如在毕业日期(即毕业证书上显示的日期)后六个月内向入境事务处提交申请,将被列为非本地应届毕业生。
非本地毕业生在毕业之日起六个月后提交申请,则归类为归国非本地毕业生。
有意申请留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工作的非本地应届毕业生,毋须在申请时获得聘书。如果满足正常的移民要求,他们可以在没有其他逗留条件的情况下准时获得 12 个月的逗留时间。拟申请来港工作但尚未取得毕业成绩者,可申请延期逗留,等待成绩公布。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外地应届毕业生,可凭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证明申请留校工作。
归国非本地毕业生如欲返回香港特别行政区工作,须在申请时获得聘书。只要工作处于学位持有者普遍接受的水平,并且薪酬待遇按市场水平设定,申请将被优先考虑。如果满足正常的移民要求,他们可以在没有其他逗留条件的情况下准时获得 12 个月的逗留时间。